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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西族,有人口2 7 8 0 0 9 人。 主要聚居在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, 其余散布于维西、中甸、德钦、宁 蒗、永胜等县。 原游牧在青海省黄河、湟水谷 地的古羌人,曾辗转南迁至川西南、 滇西北一带,并分化成不同的民族, 其中就包括纳西族。由于同音异写, 汉文史籍曾以“摩沙”、“磨些”、 “么些”、“摩梭”称之。“纳” 有大或尊贵之意,“西”意为人。 新中国成立后,统一定名为纳西族。 纳西族服饰因地而异。 丽江一带已婚妇女头戴圆形或沙锅状纱巾,外盖蓝色包头巾。未婚女子戴布头巾或黑绒小帽,上衣为宽腰大袖、前幅短、后幅及腰的大褂,加套坎肩,下着长裤,腰系百褶围腰,穿船形绣花鞋。背披羊皮披肩,上缀有丝线绣成的七个精美图案并垂穗七对,俗称“披星戴月”,以示勤劳。 宁蒗女子穿长衫,系百褶长裙,背披羊皮,腰束布带。中甸等地女子穿绣有彩纹的开领麻布对襟长衫,腰系彩带,背披羊皮,穿多褶麻布裙和云头长靴。男子服饰,中甸、宁蒗一带穿大襟无领长衫,外加青布领褂;山区一带多穿麻布衣裤,外披羊皮坎肩或羊毛披毡。 泸沽湖畔的摩梭人 在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与四川省盐源县左所之间,有 一个海拔2 7 0 0 多米、方圆百里的泸沽湖。在层峦叠 嶂的青山环抱下,湖水碧澄,肥鱼遨游,是世居湖畔纳 西族人民的一大衣食之源。 永宁纳西族自称“摩梭”。他们直到今天,在婚姻 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。在以往典型的摩梭人家 庭结构中,只有母亲血统的亲人——外祖母及其兄弟姐 妹、母亲及其兄弟姐妹、母亲的亲生儿女以及母亲姐妹 的亲生儿女,生身父亲被视为外人。在家庭生活中,妇 女的地位显赫,家长由长辈高的妇女担任。家长掌管全 家的生产、生活活动,负责吃穿的分配,她还是家庭中 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人。家庭的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, 财产也依母系原则继承。 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,人们习称为“ 阿注”婚。“阿注”意为“朋友”、“伴侣”。这种婚 姻的主要特点是:男不娶、女不嫁。凡属不同母系血缘 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挑选心上人,只 要彼此乐意,便互赠手镯,腰带一类的礼物,并开始过 起了偶居生活。由于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里生产、生活 ,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临后才去女家访宿,次日清晨又 匆匆返回母家。同居所生的子女,姓母亲姓氏,并归母 亲家庭抚养,男子对子女们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。由于 这种婚姻家庭没有经济等方面的必然联系,所以男女双 方的离异十分自由,只要女方拒绝来访或男子停止访宿 ,“阿注”婚便宣告结束。 新中国建立后,永宁纳西族通过自己内部的积极力 量,对以上原始落后的婚姻习俗逐步进行了改革。现在 ,人们的婚姻关系日益得到了巩固,单一的母系大家庭 就像落日的余晖,正在渐渐隐没。 编辑:小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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