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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节——“心中的灯塔”有奖征文活动 一、 活动介绍 也许我们可以忘记那场从生命中掠过的让我们彻底学会平凡的风,也许我们可以忘记那抹在艰难和痛苦中依然守侯在心中的阳光,也许我们可以忘记人生中很多很多的幸福和痛苦,但是,我们永远无法忘记的是那座一直矗立心中的永远的灯塔——我们的妈妈! 忘不了妈妈甜甜的笑容,忘不了妈妈暖暖的怀抱,忘不了妈妈的惦念和呵护,更加忘不了妈妈对儿女一生的爱的守侯…… 五月,是阳光灿烂的,因为在这段日子里有孩子对母亲的问候和祝福,有母亲对孩子的微笑和满足,更拥有着人生中至亲的爱恋! 让我们在这充满阳光的五月里,在网络中留下对母亲的祝福、想念和永远的爱…… 文章主要以歌颂无私的母爱为主题内容,体裁不限,作品必须为原创文章,严禁抄袭或转载他人作品。 二、活动要求 1、参赛作者必须提供自己的原创作品,如因以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,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。参赛作品须保证健康、真实,字数不得少于500字。 2、参与此项活动的帖子必须是首次发表在TOM伊人社区红粉佳人版面(或TOM海云天人生百味、真情故事版面),并且发表时间在2003年4月20日——2003年5月20日之间,不允许发表在其余的论坛(版面)、文学性网站,一经发现,取消其参赛资格。 3、参与此项活动的ID可以多次发表参赛作品,内容不得重复。 4、作品上传时,文章标题前面一定要加上“[征文]”的区分字样,标准如:“[征文]:心中的灯塔”。这样的作品才能参加有奖评选,没有加区分字样的作品请参赛作者自己修改,否则作品将失去被评选资格。 5、参加此项活动的作者需在文章最后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,电子信箱,邮寄地址均可,以便能及时得到组委会通知。获奖作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,并有机会成为TOM网站的签约作者。 6、参加此项活动的所有作品都有机会在TOM伊人频道做全文推广,版权归TOM网站所有。 7、红粉佳人版面会专门设立一个精华目录,只有入选此精华目录的帖子才能参加最后的评选。 8、评选工作5月21日开始,6月1日公布结果。有问题请致信:barrettwu@163.net 三、活动评选 1、活动评选范围为“红粉佳人”版面精华目录“心中的灯塔”里收录的帖子为准。 2、评选方法: 从文采(帖子质量)、人气(帖子点击率)、支持(帖子回复率)三个方面来评。每张帖子共10分,文采(5分)、人气(2分)、支持(3分)。人气和支持杜绝作弊行为,一经发现,其ID的所有帖子取消参选资格。 3、评选结果 此次评奖分为一二三等奖。细则如下: 一等奖 1名(奖500元RMB/税前) 二等奖 2名(奖金400元RMB/税前) 三等奖 4名(奖金300元RMB/税前) 四、评委名单 舞璇 红粉佳人、人生百味版主 桃花儿 红粉佳人、真情故事版主 银水儿 人生百味版主 妖舞凌乱 小资情调版主 五、活动时间 2003年4月20日——2003年5月20日 五、版权声明 所有参加此项活动的文章版权归TOM网站和作者本人所有。评选结果公布后,帖主可以在别的论坛(版面)或文学性网站转贴参赛其帖子(获奖文章要标记[首发TOM伊人])。活动最终解释权归TOM伊人频道。(编辑:前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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